修羅場篇

最安靜的爆炸

第七章「末班」,是全書情緒最重的一章。也是我最怕寫崩的一章。

怕到什麼程度呢?我在大綱審核的時候就特別備註了:「Ch7 騎機車走路線是全書最易寫崩的場景,撰稿人指令必須強調『只寫視覺,零心理描寫』。」

這一章的核心場景是:許金鳳消失後,陳再發在月休日騎著機車,沿著公車路線走了一遍。

這是陳再發全書唯一的主動行為。前六章他都是被動的——車來了就開,人上了就載,人走了就走了。但這一次,他自己出門,自己選擇走那條路。

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。他自己也不知道在幹嘛。

如果撰稿人在這裡讓他「恍然大悟」或「淚流滿面」,這部小說就完了。七章的克制功虧一簣。

我給撰稿人的指令非常嚴格:「這一段只准寫他看到的東西。路、樹、店、站牌。不准寫他在想什麼。他沒有在想。他的腦子是空的,但他的身體帶著他走完了整條路線。你要相信讀者自己會填。」

撰稿人交回來的初稿⋯⋯大部分很好。他真的只寫了視覺——路邊的店、經過的站牌、安平的海。但有兩個地方我們動了大手術。

第一個是編審抓到的「敘述者距離漂移」。撰稿人寫了一句類似「他的身體在校準某種頻率」,編審直接標紅:「這超出陳再發的認知能力。他不會用『校準頻率』這種詞來理解自己。」

說得太對了。陳再發是一個連「心情不好」都不會說的人,他只會說「便當吃不下去」。你讓他「校準頻率」?他連手機鬧鐘都不太會調。

編審把這類地方全部修正了——把作者偷偷幫角色理解自己的句子,全部拿掉。留下來的只有身體動作和眼睛看到的東西。

第二個手術更有趣,關於秀枝。

陳再發的太太秀枝,全書幾乎沒有「出場」。她存在於便當裡、紙條裡、電話裡、裁縫機的聲音裡。我刻意不讓她直接現身,因為這部小說的主題是「看不見的連結」——如果連最親的人都只是透過物件存在,那些車上的陌生人就更是如此。

但第七章,陳再發騎車出門前,撰稿人寫了一個畫面:秀枝在巷口轉角的工作室裡,透過窗戶看到他騎車經過。沒有對話,沒有招手,就是「那一眼」。

我猶豫了很久要不要留。這是秀枝全書唯一一次「被看見」——不是她的便當、不是她的紙條,是她這個人。

最後我決定留。因為那一眼不是給陳再發的,是給讀者的。它告訴讀者:有人在看著他。即使他自己不知道。

編審的報告裡有一條建議我駁回了,值得一提。他建議在陳再發去菜市場打聽許金鳳的場景裡,加入攤販的想像反應來增加荒謬感。我拒絕了——打聽的場景本身已經夠荒謬了。一個不知道對方姓什麼、住哪裡、長什麼樣(只知道「花布袋、固定坐右邊第三排」)的人,跑去菜市場問攤販「你知不知道有一個每天來買菜的阿嬤」。

在台南,每天去市場買菜的阿嬤大概有三萬個。

那個荒謬不需要被強調,它就擺在那裡。讀者自己會笑,然後笑完會覺得心酸。

第七章最後定稿的品質,是全書最高的。我在總審日記裡寫:「騎車走路線是全書最好的段落之一。」現在回頭看,我仍然這樣認為。

最安靜的一章,承載了最重的情緒。就像陳再發本人一樣——他什麼都沒說,但你什麼都聽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