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9 章

爛命一條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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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那天,陳國豪叫了一輛計程車。

他沒叫貨車,也沒叫搬家公司——因為他根本沒什麼東西要搬。豪宅裡那些高級傢俱都是租的,沙發、床、茶几、水晶吊燈,全部是房東配的。他自己的東西只有一個行李箱,跟三個月前從頂加搬來時一模一樣。同一個行李箱,同一個牌子(廉價尼龍布,拉鏈卡卡的),同一個人。

司機幫他把行李箱放進後車廂,問:「先生要去哪?」

「萬華。」

「萬華哪裡?」

陳國豪報了地址,那是他住了三年的頂加鐵皮屋。司機沒多問,按導航開車。車子從信義區駛出,經過東區、經過台北車站、經過西門町,窗外的風景從玻璃帷幕大樓慢慢變成老舊公寓。陳國豪靠著車窗,看著那些他曾經很熟悉、但三個月沒看的街景。

他想起第一次走進那間豪宅的時候——那時他覺得自己終於脫離了「爛命一條」的階級。他站在落地窗前,看著信義區的天際線,心想:這才是人住的地方。現在他才知道,那間豪宅沒有一樣東西是他的。連沙發上的灰塵都不是他的。

車子停在一棟五樓公寓前面。

陳國豪下車,付錢,從後車廂拿出行李箱。他抬頭看公寓外觀——灰色磁磚,部分剝落,一樓是機車行,二樓以上有鐵窗。他以前每天經過這裡,從來沒覺得它有什麼特別。現在看,還是沒什麼特別。但他站在這裡,反而覺得踏實。

他拖著行李箱走進公寓樓梯。樓梯間還是老樣子,牆壁斑駁,扶手生鏽,二樓的電燈又不亮了。他爬到五樓,然後打開通往頂加的鐵門。

頂加還是那個頂加。

鐵皮屋頂,斑駁的牆壁,冷氣機在滴水,滴答滴答。地上有一灘水,是漏水留下來的。壁癌更嚴重了,牆角長出一片灰白色的黴斑。他走進去,空氣中有股潮濕的味道,混合著灰塵和舊報紙的氣味。

他把行李箱放在角落,站在屋子中央,環顧四周。

這裡只有七坪,一房一衛,沒有廚房。以前他覺得這裡很小、很擠、很爛,現在看還是一樣小、一樣擠、一樣爛。但奇怪的是,他沒有以前那種「我一定要離開這裡」的念頭。他只是站在這裡,覺得自己回來了。

說「回來」,也不是嘴巴一動就能回來的。三天前他就先打了電話給林淑芬。電話接通,兩邊都乾在那邊沉默了幾秒——上一次見面,是她帶著那個欠一屁股賭債的兒子上門借一百萬,被他當場拆穿、連人帶謊轟出去。這通電話撥出去,等於是他先低了頭。可他覺得自己也沒什麼頭好低的,索性公事公辦:頂加他要租回來,租金照舊,一毛都不準漲;屋子他自己出錢修,隔熱、隔音,還有那台滴了三年水的破冷氣,一起換掉。

林淑芬在那頭愣了老半天,大概怎麼想都想不通,一個被她母子氣走的人,怎麼會回頭來租她這間違建,還倒貼錢幫她修房子。「你……你要自己出錢修喔?」她聲音一下就軟了,那股見錢眼開的勁又冒上來,「欸那個、國豪啊,之前那件事就算了啦,都是誤會嘛——」「不漲租就好,別的不用講。」他直接把她的話截斷。她連聲說好好好,不漲不漲,你放心。掛掉電話,陳國豪心裡明白得很,他恨這個女人,恨她勢利、恨她把兒子的爛帳往他身上攤。可這間七坪的鐵皮屋,偏偏是他這輩子唯一住起來像個家的地方。恨歸恨,日子還是得在這裡過。

阿福從行李箱旁邊走過來,聞了聞地板,聞了聞牆角,然後走到牠以前最常趴的那個角落——在床鋪旁邊,靠近窗戶。牠轉了兩圈,趴下來,打了個哈欠。

陳國豪看著牠:「你還記得這裡喔?」

阿福沒理他,閉上眼睛。

陳國豪笑了一下。他走到床邊,把行李箱打開,開始整理東西。其實也沒什麼好整理的——幾件衣服、一條浴巾、一把牙刷。他從行李箱底部拿出一條狗繩,是當初在便利商店買的,一條一百五。狗繩還很新,因為阿福根本不肯被拴。他把它掛在門邊的掛鉤上,跟以前一樣。

他走到廚房——其實就是一個流理臺跟一台小冰箱——打開冰箱。裡面空空如也,只有半瓶過期的醬油和一個發霉的饅頭。他想起搬走那天,冰箱裡還有半盒雞蛋,他忘了丟。現在那半盒雞蛋已經變成垃圾,被清潔隊收走了。他把醬油和饅頭丟進垃圾袋。

他關上冰箱,站起來,看到冰箱門上貼著一張泛黃的便條紙。那是他中獎前寫的,用藍色原子筆,字跡潦草:「寄杯還剩14杯,7-11,美式。」

他看著那張便條紙,愣了一下。

十四杯。三個月前他捨不得喝,想說省著點,結果省到搬去豪宅,根本忘了這回事。現在那十四杯應該還在——7-11的寄杯沒有兌換期限。

他把便條紙撕下來,對折,放進口袋。

下午,他走到樓下的麵攤。老闆姓周,六十多歲,禿頭,圍裙上永遠沾著油漬。他以前每天在這裡吃一碗乾麵加滷蛋,三十五塊。周老闆看到他,愣了一下。

「陳先生?你回來啦?」

「對,搬回來了。」

「搬回來?你不是說要去住信義區?」周老闆的語氣帶著疑惑。

陳國豪笑了:「住不習慣。」

「頭殼壞去喔。」周老闆搖搖頭,但語氣沒有惡意。「一樣?」

「一樣。乾麵加滷蛋。」

周老闆轉身下麵。陳國豪站在攤子前面,看著滾水中的白麵條,想起自己在豪宅吃的第一頓早餐——房東配的廚師做的班尼迪克蛋,一份四百五。他吃了兩口就吃不下了,因為他在想,自己到底是在吃早餐,還是在吃錢。

「你的麵。」周老闆把一碗乾麵放在檯子上,旁邊放了一顆滷蛋。

陳國豪接過來,夾起麵條,吹了吹,放進嘴裡。

味道跟以前一模一樣。麵條有嚼勁,肉燥香,滷蛋入味。他以前每天吃這個,覺得很普通,只是填飽肚子而已。現在吃,覺得比那些高級餐廳的東西都好吃——至少他知道這碗麵是真的。

「還是你的麵好吃。」陳國豪說。

周老闆笑了:「廢話,我煮了三十年。」

陳國豪吃完麵,付錢,走到捷運站出口。那是他以前發傳單的地方。下午三點,人潮不多,但還是有幾個人在發傳單——一個中年婦女,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,一個穿西裝的男生。他站在對面騎樓下,看著他們。

他想起自己以前站在這裡,手裡拿著一疊傳單,對每個路過的人說「你好,參考一下」。大部分人不理他,少數人會伸手接,但走兩步就丟掉。他曾經很討厭這份工作,覺得自己在浪費時間。現在他看著那些發傳單的人,反而覺得他們很認真——至少他們在做一件事,不管有沒有意義。

他走過去,找到那個中年婦女:「請問,你們缺人嗎?」

中年婦女打量他:「你要來發?」

「對,不用錢。我只是想找點事做。」

中年婦女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:「你頭殼壞去喔?」

「今天第二個人這樣說我了。」陳國豪苦笑。「我認真的。我幫你發,你休息一下,我保證不跟你搶生意。」

中年婦女看了看他,然後從包包裡抽出一疊傳單:「給你。不要亂丟喔。」

陳國豪接過來:「放心。」

他站在捷運站出口,手裡拿著傳單。跟三個月前一模一樣的位置。他深吸一口氣,然後對第一個走過來的人說:「你好,參考一下。」

那個人沒看他,直接走過去。

陳國豪沒有覺得丟臉,也沒有覺得生氣。他只是繼續舉著傳單,對下一個人說:「你好,參考一下。」

有人接了。有人沒接。有人接了走兩步就丟進垃圾桶。陳國豪看著那些被丟掉的傳單,彎腰撿起來,放進旁邊的回收箱。

他發了一個小時,手上的傳單只剩一半。他靠在牆上,拿出那張便條紙——「寄杯還剩14杯,7-11,美式。」

他走進捷運站旁邊的7-11,打開手機APP,點開行動隨時取。真的還有十四杯美式咖啡,兌換期限是明年三月。他按了兌換一杯,然後走到櫃檯。

「一杯美式,自備環保杯。」

店員看了他一眼:「有帶杯子嗎?」

陳國豪從背包裡拿出一個環保杯——是那種很普通的塑膠杯,上面還貼著7-11的標籤,是以前買咖啡送的。他遞過去。

店員接過杯子,裝好咖啡,遞給他:「這樣三十元,折五元,收您二十五元。」

陳國豪接過咖啡,愣了一下——他已經忘記自備環保杯可以折五塊了。以前他每天帶環保杯,就是為了省那五塊。三個月後,他差點忘了這回事。

他拿著咖啡,走出便利商店,站在騎樓下。他沒有像以前一樣仰頭灌下去,而是慢慢地喝了一口。美式還是那個美式,苦的,有點酸。他以前喝咖啡像灌水,覺得自己沒資格享受,只想趕快喝完趕快回去發傳單。現在他站在騎樓下,看著人來人往,一小口一小口地喝。

咖啡很燙,但他不急。

他喝完咖啡,走回捷運站出口,繼續發傳單。發到傍晚,手上空了。他把最後一張傳單遞給一個高中生,高中生說「謝謝」,接過去。

陳國豪愣了一下。以前沒有人會對他說謝謝。他以為是這個社會冷漠,現在他才知道,是他自己太急著抱怨,沒有注意到那些偶爾的善意。

他走回中年婦女那裡:「發完了。」

中年婦女驚訝地看著他:「真的假的?你發很快耶。」

「還好,以前做過。」

「你要不要明天再來?我早上也有班。」

「好。」

陳國豪走回公寓。路過巷口的彩券行,他停了下來。以前他每次經過這裡,都會幻想自己中獎後要怎麼花錢。現在他看著那間彩券行,想了想,走進去。

「威力彩一張,電腦選號。」

店員打了一張彩券給他:「一百塊。」

陳國豪從口袋掏出一百塊,遞過去。他看著那張彩券——跟三個月前那張一模一樣,電腦選號,七個號碼。他沒有像以前一樣緊緊握著,也沒有幻想中獎後要怎麼報復世界。他只是把彩券摺好,放進口袋,走回家。

他爬上五樓,打開頂加的門。

阿福在門口等他,尾巴搖了幾下。

陳國豪蹲下來,伸手摸牠的頭。阿福沒有躲開,反而靠過來,用頭頂了頂他的手掌。牠的毛還是粗粗的,體味還是一樣重,但陳國豪沒有覺得噁心。他反而覺得這個味道很真實——不是香水、不是除臭劑、不是高級狗用沐浴乳的味道,就是狗的味道。

「你知道嗎,」陳國豪輕聲說,「我今天去發傳單了。」

阿福看著他。

「我還去領了那杯咖啡。十四杯,現在剩十三杯。我一天一杯,可以喝十三天。喝完了,我再買。」

阿福打了個哈欠。

「我剛剛還買了一張威力彩。一百塊。電腦選號。跟上次一樣。」

阿福坐下來,歪著頭看他。

「但這一次,我沒有想說中了要怎麼辦。」陳國豪說。「因為我知道,就算中了,也不會改變什麼。」

他站起來,走進屋裡。阿福跟在他後面,趴回那個角落。陳國豪坐在床邊,看著那隻癩痢、醜、體味重的狗。

「你知道嗎,阿福。」他說。「我三個月前中獎的時候,以為我的人生要變了。我以為有錢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。結果呢?我變得比以前更慘。以前我只是窮,現在我是又窮又孤單。」

阿福舔了舔自己的前腳。

「但很奇怪,」陳國豪說,「我現在回來這裡,反而覺得踏實。因為這裡的東西都是真的。漏水是真的,壁癌是真的,你也是真的。」

他伸出手,阿福走過來,把頭放在他的膝蓋上。

「你知道嗎,阿福。我以前覺得『孤獨』很可怕。我發傳單的時候孤獨,在頂加的時候孤獨,在豪宅的時候更孤獨。我一直想辦法要擺脫它——買東西、請客、報復、找人陪我。結果呢?越搞越糟。」

阿福沒說話,但牠的尾巴動了一下。

「我現在才知道,孤獨不是問題。」陳國豪說,語氣很平靜。「假裝不孤獨才是。」

阿福靠著他,閉上眼睛。

陳國豪摸著阿福的頭,笑了。不是苦笑,不是硬擠出來的笑,是真的笑。他看著那隻癩痢、醜、體味重的狗,心想:牠大概永遠不會知道我有十二億。牠只知道我一身汗味、會餵牠、會吼牠、會蹲下來摸牠。牠只知道這些,但牠還是願意靠著我。

他把阿福抱起來,放在自己腿上。阿福有點重,但他不在乎。

窗外天黑了。頂加沒有開燈,只有路燈的光從窗戶透進來,在地上映出一塊黃色的方塊。陳國豪坐在床上,抱著狗,看著那塊光。

他突然想起那張彩券。他從口袋裡拿出來,看了一眼——七個號碼,電腦選號。他想了想,沒有把它收起來,而是放在床頭櫃上,跟那張便條紙放在一起。

便條紙上寫著:寄杯還剩14杯,7-11,美式。

現在是十三杯了。

明天早上他會再去發傳單。後天也是。大後天也是。他會一天一杯咖啡,喝完再買。他會繼續養這隻狗,直到牠老、死、或離開。他會繼續住在這裡,修好漏水、換掉冷氣、把壁癌處理掉。他會繼續活著。

爛命一條。但爛得有尊嚴。

他低頭看著阿福。阿福已經睡著了,肚子隨著呼吸起伏,偶爾抽動一下,像在作夢。

「晚安,阿福。」

陳國豪說。然後他笑了。

他關上燈,躺下來。阿福挪了挪位置,靠著他的背。

黑暗中,陳國豪閉上眼睛。

他沒有做夢。

但他睡得很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