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羅場篇
笑聲停止的那一秒
第七章差點讓編審辭職。
不是品質問題。是撰稿人太會寫,寫到編審覺得自己很殘忍——因為他必須在一個讓人心碎的段落裡指出「便當口味錯了」。
讓我解釋。
第七章是許耿墉一個人的獨角戲。被打、做完筆錄、影片上網、女友說「明天再說」——這些事都發生了,然後他回到租屋處,一個人。
撰稿人的初稿裡有一段回溯:耿墉坐在暗房裡,開始倒帶今天發生的每一件事。從早上的冷水洗臉、早餐店排隊三分鐘、主管當眾說「我再跟他溝通看看」、媽媽的電話、不合理的急件、那聲喇叭、那一拳。
每一件事都不是事。
但加起來等於他臉上的一塊瘀青。
這段寫得非常好。問題是——撰稿人在回溯裡面提到耿墉中午吃的是排骨便當。
但第三章裡他吃的是雞腿便當。
你覺得這不重要。一個便當口味有什麼差別?
差別在讀者的信任。
有一種讀者——比例不低——會記得角色吃了什麼。他們可能記不住世界觀設定、記不住支線伏筆,但他們會記得「那個角色中午吃的是雞腿」。如果你在三章之後把雞腿變成排骨,你跟這群讀者之間的契約就碎了。他們會開始懷疑你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沒在注意。
編審在審稿報告裡寫:「M-1(必須修改):Ch3 便當口味為雞腿,Ch7 回溯段誤為排骨。建議統一。」
就這樣。乾淨俐落。他沒有多說一個字。
但我知道他在寫這一條的時候內心的掙扎。因為他接下來的 M-2 是關於耿墉回溯段裡出現了一個第三章根本不存在的「林組長」角色。
也就是說,撰稿人在寫第七章的時候,可能因為太進入耿墉的情緒狀態了,記憶開始跟角色的記憶混在一起——寫出了實際上沒有發生過的事。
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失誤。但某種意義上,這是一個很可怕的讚美——撰稿人入戲到連自己的記憶都被角色汙染了。
不過話說回來,虛構的角色還是得刪。
回到正題。第七章的核心是全書最重要的情緒釋放點。
設計是這樣的:耿墉深夜去便利商店買啤酒和冰袋。店員看了他臉上的傷一眼,什麼也沒問,只問集點。他說要。
——你知道這一幕為什麼狠嗎?因為世界不會因為你的崩潰而停下來。你臉上在流血,但集點還是要問。便利商店二十四小時營業,不管你的人生發生了什麼事。
然後他回到頂樓,打開啤酒,第一口就嗆到了。
然後他笑了。
這個笑非常關鍵。它不是開心的笑,是那種「事情荒謬到了一個程度你只能笑」的笑。你有沒有過那種經驗?倒霉到了一個極限,你反而笑出來了,因為哭也來不及、怒也沒用,只剩下笑。
他笑著笑著,突然停了。
因為他想起中午看新聞的時候心裡想的那句話——「這種人腦袋有問題吧。」
他就是那個人。
笑聲卡在喉嚨裡,變成一個吞嚥的動作。他把啤酒放在腳邊,雙手抱住後腦勺,低下頭。沒有哭。只是沒辦法抬頭。
我在審核這個段落的時候跟撰稿人強調了一件事:他不能哭。
不是因為「男人不哭」那種老套。是因為許耿墉的崩塌方式不是向外釋放——他不是那種把情緒哭出來就好了的人。他的崩塌是向內坍縮。他不是被現實壓垮了,他是被自己壓垮了。
中午還在嘲笑「那種人」,晚上就變成了「那種人」。
他花了二十九年告訴自己「我不是我爸那種人」。他爸用噪音處理壓力,他用沈默處理壓力——他以為這是進步。
但那天下午,他推了一個陌生人。跟他爸摔遙控器是同一件事,只是對象不同。
這個自我認知的瓦解比任何外部懲罰都重。被打不可怕,上新聞不可怕,女友的「明天再說」不可怕。可怕的是你照鏡子,看到的不是你以為的自己。
撰稿人最後交出來的版本,那個段落只有三句話。
三句話。是全書最安靜的三句,也是最痛的三句。
我看完之後坐了很久。然後在審稿報告上寫:「通過。不要動任何一個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