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 章

那個節奏

那個節奏 illustration

電話響的時候,宜芬正在幫一個阿嬤掛號。

「來,健保卡給我一下。今天哪裡不舒服?」

「就那個……喉嚨啦,咳嗽咳好幾天了。」

宜芬接過健保卡,刷進系統,印出掛號單。阿嬤接過去,慢吞吞地走進診間。宜芬坐回椅子上,伸手去拿桌上的杯子——然後電話響了。

「中正家醫科您好。」

「媽。」

是阿拓。用他的手機打的。

「怎麼了?你放學了?」

「嗯,我在家了。我跟妳說,祂今天——」

「等一下。」宜芬打斷他。「你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給我說祂今天怎樣?」
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。

「……妳叫我到家打給妳啊。」

「我是叫你到家跟我說一聲,不是叫你打來跟我說祂的事。」

「喔。我到家了。」

「好。知道了。」

她正要掛電話,阿拓又開口了。

「可是祂今天有說一件事。」

宜芬握著話筒,沒有掛掉。候診區有三個病人在等,一個在看手機,一個在咳嗽,一個在翻雜誌。收音機開著,播著中午的流行歌。

「說什麼?」

「祂說妳今天會聽到一首歌。」

宜芬愣了一下。

「……什麼歌?」

「祂沒有說,就說妳會聽到一首歌。」

「然後呢?」

「沒有然後,就這樣。」

宜芬張了張嘴,想說點什麼,但不知道該說什麼。她聽到收音機裡那首歌快唱完了,準備進下一首。

「好啦,我知道了。你在家乖乖寫功課,不要一直跟祂講話。」

「喔。」

阿拓掛了電話。

宜芬把話筒放回去,看著桌上的病歷,又看了看時鐘。十一點四十七分。再十幾分鐘就中午了,等下要去買便當。

收音機播完最後一句歌詞,進了一段廣告——然後下一首歌的前奏響了起來。

前奏響起——三短一長,電子琴的旋律。

三短一長。

宜芬的手指停在病歷上。

那是一首老歌。很老的那種,大概十幾年前的歌,前奏是電子琴的旋律,開頭就是三短一長——像敲門,像訊號,像什麼東西在叫她。

她聽過這首歌。

很久以前。

她坐在櫃檯後面,聽著那段旋律,覺得腳底有什麼東西在往上爬——涼涼的,從腳踝一路爬到小腿,爬到膝蓋,爬到胸口。

她記得這首歌。

因為這是陳世傑喜歡的歌。

陳世傑。她二十歲時交往的對象。高高的,戴眼鏡,喜歡穿格子襯衫,騎一台二手野狼,會在半夜載她去吃豆漿。他們交往了大概一年,後來分手了——她記不得為什麼分手了,只記得當時很難過,但過了也就過了。十幾年來她幾乎沒有想過這個人。

她從沒跟阿拓提過陳世傑。

一次都沒有。

但衣櫃裡的那個「人」知道。

而且祂用節奏告訴她——三短一長,那首歌的前奏,她跟陳世傑在租屋處聽過無數次的那首歌。那台收音機很久沒播過這首歌了。

宜芬看著收音機。歌繼續播,主唱進來了,唱著她已經記不太清楚的歌詞。她的手還停在病歷上,沒有動。

「小姐,請問可以掛號嗎?」

她抬起頭。一個中年男子站在櫃檯前面,手上拿著健保卡。

「喔,可以,來。」她接過健保卡,刷進系統。「哪裡不舒服?」

「流鼻水,喉嚨痛。」

「好,掛號費一百五。」

她收錢、找錢、印掛號單,動作一氣呵成。中年男子接過去走進診間,宜芬坐回椅子上,看著收音機。

歌還在播。

她想起陳世傑的野狼,想起他載她去淡水的海邊,還想起他在她租屋處用錄音帶放這首歌,然後說「這首很好聽妳知不知道」。她想起他那台破野狼的排氣管聲音,想起他格子襯衫的顏色,想起他笑起來的樣子。

然後她想起——她從來沒有跟阿拓說過這些。

她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些。

這些事應該已經爛在她腦子裡了,沒有第二個人知道。

她拿起手機,看著螢幕。時間是十一點五十二分。她點開通訊錄,找到阿拓的號碼,手指停在螢幕上方。

她沒有按下去。

她把手機放回桌上。

然後又拿起來。

按下撥號。

響了兩聲,阿拓接起來。

「喂?」

「阿拓,祂——」宜芬停了一下。「祂今天還有說什麼嗎?」

「沒有啊,就說妳會聽到一首歌。妳聽到了喔?」

「……對。」

「是喔。什麼歌?」

「你不認識的歌。很久以前的歌。」

「喔。」

沉默。

宜芬握著手機,看著櫃檯上的病歷。候診區的病人換了一批,新的三個人坐在那裡,沒有人看她。

「阿拓。」

「嗯?」

「你……你幫我問祂一件事。」

「什麼事?」

「你問祂——」她深吸一口氣。「你問祂,知不知道陳世傑這個人。」

「誰?」

「你幫我問就對了。」

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。她聽到阿拓的腳步聲,聽到他走進房間,聽到衣櫃門被打開的聲音——然後阿拓說話了,但不是對她說的。

「祂說陳世傑是誰?」

她在電話這頭聽到自己的心跳聲。

然後阿拓的聲音又響起來,還是對她說的。

「祂說,『我知道』。」

宜芬沒有說話。

她坐在櫃檯後面,手機貼著耳朵,聽著那三個字在她腦子裡迴盪。

我知道。

三個字。輕輕鬆鬆的,像在說一件無關緊要的事——就像知道她今天中午吃什麼、知道她養過一隻貓叫咪咪、知道她聽過什麼歌一樣。連我吃什麼都知道,乾脆當我營養師算了。祂什麼都知道。祂知道她的人生,比她兒子還清楚,比她自己的記憶還清楚。

而祂只用三個字就打發了她。

「……祂還有說別的嗎?」

「沒有,就說『我知道』。沒有說別的。」

宜芬閉上眼睛。

「你叫祂——」她張開嘴,又閉上。然後說:「你叫祂不要再講了。」

「不要再講什麼?」

「……不要再講我的事。」
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。

「可是是妳問祂的啊。」

「我叫你問是最後一次。以後不要了。不要跟祂說我的事,也不要跟我說祂說了什麼我的事。聽懂了嗎?」

「……喔。」

阿拓的聲音聽起來不太高興。但宜芬沒有力氣管他高不高興了。她掛上電話,把手機放在桌上,看著它。

收音機裡的歌已經播完了,現在在播廣告——洗衣精特價、機車分期零利率、某某候選人拜託支持。正常的聲音。正常的日常。正常的星期三中午。

但她的腳底還是涼的。

那首老歌的前奏——三短一長——還在她腦子裡轉。敲門的聲音。訊號的聲音。提醒她的聲音。

祂知道陳世傑。

祂知道那段她從來沒說出口的過去。

祂知道那首歌。

而且祂用那首歌告訴她——我知道。我一直都知道。

宜芬趴在櫃檯上,把臉埋進手臂裡。

「小姐,你還好嗎?」

她抬起頭。一個老伯伯站在櫃檯前面,手上拿著藥袋。

「喔,我沒事。你要領藥嗎?」

「對,剛才醫生開的。」

「好,來,健保卡給我。」

她接過健保卡,刷進系統,印出藥單。老伯伯接過去,看了她一眼。

「小姐,你臉色不太好捏。要不要也掛號看一下?」

「不用啦,我沒事。」宜芬擠出一個笑容。「只是有點累。」

「那就休息一下啊,不要硬撐。」

「好,謝謝伯伯。」

老伯伯點點頭,轉身走了。宜芬坐回椅子上,看著桌上的手機。

她想起陳世傑。想起他騎野狼載她的時候,她從後面抱著他,風吹過來,他的襯衫被風吹得鼓鼓的。她想起他們在租屋處聽歌,那首三短一長前奏的歌,他放了一遍又一遍,說「這首真的很好聽」。她想起他們分手的那天,他把她的東西收進紙箱,騎野狼載她去車站,一句話都沒有說。

那些記憶本來已經很模糊了,像舊照片一樣,邊緣泛黃,細節不清楚。但現在它們突然變得清晰——因為有一個她看不見的東西,知道這些事。

祂知道陳世傑。知道那首歌。知道那個節奏。

祂什麼都知道。

而她什麼都不知道。

她只知道祂在衣櫃裡,知道祂會跟阿拓說話,知道祂沒有惡意——至少阿拓說沒有。但她不知道祂是誰,不知道祂從哪裡來,不知道祂到底要什麼。

她只知道祂知道她的事。

比她自己記得的還清楚。

午休時間到了。另一個同事來接她的班,宜芬拿起包包,走出診所。太陽很大,照在柏油路上,熱氣蒸騰。她站在騎樓下面,看著路上的車來車往,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。

她拿出手機,又放下。

她不想打給阿拓。

她不想再問祂的事了。

她想假裝今天沒有聽到那首歌。

但她知道她忘不掉。

三短一長。

像敲門。

像訊號。

像在說——

我知道。

她走進便利商店,買了一個御飯糰和一瓶飲料,站在櫃檯前面結帳。店員笑著跟她說「總共四十五元」,她付了錢,走出便利商店,在騎樓的長椅上坐下來。

她拆開飯糰的包裝,咬了一口。

鮪魚美乃滋。冷冷的,軟軟的。

她嚼了幾下,吞下去。

然後她又咬了一口。

她一邊吃著飯糰,一邊看著馬路上的車子。一台一台過去,有轎車、有機車、有公車、有腳踏車。沒有人停下來看她。沒有人知道她在想什麼。

只有一個「人」知道。

衣櫃裡的那個。

祂知道她現在在想什麼嗎?

她試著讓自己的腦袋空白。不要想。不要想陳世傑。不要想那首歌。不要想三短一長。

吃飯。吃飯就好。

她又咬了一口飯糰。

但她的腦子不聽話。三短一長——那旋律又冒出來了,像耳鳴一樣,揮之不去。

她吃完飯糰,把包裝紙揉成一團,丟進旁邊的垃圾桶。然後她站起來,走回診所。

下午還有一堆病歷要整理。

還有電話要接。

還有病人要掛號。

她走進診所,坐回櫃檯後面,開始工作。同事問她「午飯吃了嗎」,她說「吃了」。同事又問「你還好嗎,臉色很差」,她說「沒事,昨晚沒睡好」。

她把病歷放進鐵櫃,把掛號單整理好,把桌上的筆排整齊。

然後她拿起手機,看了一眼。

沒有未接來電。

沒有訊息。

她把手機放回桌上,繼續整理病歷。

但她的腦子裡一直轉著那三個字——

我知道。

至少祂沒告訴我明天樂透號碼。